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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卓律师带大家了解中国金融争议解决

日期:2018-05-02 11:28:18

金融市场在在过去的五年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金融市场的规模和业务体量获得成倍的增长,法律及监管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健全,市场改革和业务创新持续不断,人民币国际化及资本市场的对外开放出现实质性突破。正是由于金融市场业务体量的迅猛增长、业务操作不够规范、创新监管不足、金融产品复杂度增加、融资成本高企、实体经济不振等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市场违约明显增多,重大风险事件不断出现,裁判机构受理纠纷案件数量成倍增长,裁判任务日渐繁重不堪。


本文,汉卓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就这几年来的资产管理业务纠纷处理来进行讨论。


对纠纷进行定性是所有裁判的首要问题,定性是“是与否”的问题,是决定一个裁判是否正义的基础。定性涉及两个基本方面,即交易之定性和交易法律关系之定性。对于传统交易如贸易、运输、借贷等,交易的定性通常并不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甚至不需要特别关注,裁判机构只需调查清楚涉案合同的实际履行(含违约)及其相关损失情况即可径直作出裁判,也即只要查明交易事实,相关争议方之间的法律关系性质一目了然,裁判者就可以很容易地直接适用相关法律进行裁判。


而对于复杂的金融交易,其中就包括结构化资管业务和产品,因其内含多个交易成分和复合交易架构,对此类交易之商业定性并非是一件简单的事,实践中,出于种种原因,一个实质为股权投资的交易可能在合同上体现为债权交易(或相反),或一个本是性质简单的交易被设计安排成为一个复杂的交易组合或安排。对于这类交易纠纷之定性,一定既要看到整体交易背景、安排和最终交易目的,又要关注纠纷双方或多方之间的具体交易安排及其在整个交易架构中的位置,避免“瞎子摸象”,特别要避免拘泥于局部的合同文字约定。清晰的文字有时并不等于真实的意思表示,实质(交易目的、交易诉求)重于形式(合同名称、条款文字安排)。


换言之,资管交易纠纷的定性首先是交易本身的(商业)定性,然后才是纠纷关系的法律定性,既有整体定性,又有局部定性。而且,所有这些定性在交易逻辑上和法律逻辑上必须协调一致,唯有如此,才是裁判实践中所要求的正确定性,才能确保裁判的正确方向,才能真正实现公正裁判和定分止争。


最后,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实践中,当此类复合型交易业务产生损失或纠纷时,当事人有时会设计其案件策略,故意分拆案件,利用不同裁判机构的缺乏协同性以追求自己的最大利益或不当利益,或同时提起多个案件,或先后提起不同的案件。在这种情况下,由于缺乏一个机制得以有效避免不同案件的裁判之间存在逻辑上的不一致、冲突或相反的裁判,特别是当前案裁判(已产生既判效力)给后案裁判造成技术性障碍时,或后案的产生是由于前案的不当裁判或未能真正解决实际争议时,如何在后案处理中做到整体关注、正本清源和最终的公平正义和定分止争,需要更加依赖对整体交易逻辑和交易目的(即相关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的分析,必要时需要非常技术化地把前案已经涉及甚至裁处的相关事项纳入后案一并处理。


金融市场是充满创新的市场,特别是借助新技术工具,业务创新更是层出不穷。而且,金融创新除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基本法律制度变革、监管模式改革外,在具体业务层面,经常表现为是对既有市场监管制度的规避和绕行,似乎是行走在监管灰色地带。资管业务就是充满此类业务创新活动的领域。


当然,良好的行政监管行为与司法裁判之间并没有根本的矛盾,其共同的目的是为金融创新提供合理的生长空间,在推动金融市场创新与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与秩序之间保持动态、良性平衡。


随着近几年我国经济出现的明显下行趋势,金融争议案件无论是案件数量还是涉案金额均呈急剧上升态势,其中不乏复杂金融纠纷案件尤其在资产管理业务领域。这给裁判机构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可以说,无论在裁判人员数量,还是在裁判人员解决复杂金融纠纷所需具备的专业知识背景方面,裁判机构是准备不充分的。实践中,经常出现过分的延期裁判以及同类案件被不同裁判处理的现象。


当然,在这方面的律师也在持续增加,许多的律师都奔向这里,解决一起又一起的金融争议案件,另外,在这方面,汉卓律师事务所也在加大力度解决此类问题,招聘、培训,每个律师团队都在细致的研究,如果您在金融争议方面遇到了问题,需要聘请律师,欢迎咨询北京市汉卓律师事务所,专业的律师为您服务,另外,事务所官网还可以进行相关的免费法律咨询,也可做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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