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汉卓律师事务所专业从事金融、各类商事犯罪、知识产权、民商事争议等业务领域的法律服务
权威律师 快速咨询 全程保密 省心省力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百科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基本条件有哪些呢?

日期:2018-04-08 11:36:53

汉卓律师事务所提供的外商投资法律顾问服务是多方面、全方位的,我们有一批熟悉外商投资业务、具有着深厚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专业律师,部分律师还有着在审批机关从事外商投资项目审批工作的经验。我们曾受聘于来自美国、英国、法国、日本、韩国、意大利、丹麦、新加坡、印度尼西亚等国和来自香港和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就其在中国的投资事务提供法律顾问事务,包括公司设立、股权转让、收购与兼并、资产重组、合并与分立、公司改制、反垄断审查、外汇、劳动关系等各个方面法律服务。

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有几个基本条件:

1.有符合要求的企业名称:在申请登记注册前,应先到工商部门申请企业名称登记;企业名称一般由四部分依次组成:行政区划+字号+ 行业特点+组织形式。

2、有符合要求的股东:成立外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应为1个(含1个) 以上50个(含50个)以下。

3、有符合要求的出资:股东可以用货币及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4.有符合要求的外商投资企业章程:股东可以依法自主制定公司章程,章程中应当载明“本章程与法律法规不符的,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章程的经营范围条款中应当注明“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5、有符合要求的企业住所:所选择的住所应为有房产证的合法建筑,且房产证上记载的用途应与注册企业的使用用途一致。住宅不能作为企业住所(经营场所)。

6、从事的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规定:申请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应首先取得商务部门的批复和许可文件。如果从事的经营项目属于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审批的,无论是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还是照后后审批项目,均应在获得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