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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04-02 14:15:41
银行商事诉讼类型众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列明的银行商事纠纷相关案由主要包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银行卡纠纷、金融委托理财合同纠纷、票据纠纷、证券纠纷、储蓄存款合同纠纷、信用证纠纷等。实务中,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指因借款人向金融机构借款,双方就金融借款合同的签订或履行产生的纠纷,最常见的是借款人逾期,即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偿还借款本金或支付利息而导致的纠纷。1)所占比例最大。笔者结合实践经验,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一般合同架构进行介绍,并从起诉状准备、证据准备、管辖确定三方面就立案阶段诉讼实务要点进行提示及说明。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将银行信用证融资纠纷、票据纠纷等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区分为不同案由,且银行信用证融资纠纷、票据纠纷等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所使用的法律规定也并不相同。实践中,如果借款人与银行签订了《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后又分别在该合同项下签订了贷款授信合同、信用证融资合同、票据融资合同,借款人在贷款授信合同和/或信用证融资合同和/或票据融资合同项下违约的,银行依据《综合授信额度合同》约定宣布全部授信方式提前到期并起诉至法院向借款人追索的,虽然此三种融资方式均从属于《综合授信额度合同》,但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银行信用证纠纷、票据纠纷案由不同、法律关系不同,法院一般将分三个案件立案、审理,而不会仅仅立成一个案件处理。
银行在对外提供借款时,基于风险控制的要求,一般均会要求借款人或第三方就借款提供担保。从人保的角度来看,一般会要求第三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责任的情况较为少见;从物保的角度来看,一般会要求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抵押(包括动产抵押、不动产抵押)和/或质押(包括动产质押、权利质押)这两种物保方式,留置虽然为《物权法》中明确规定的担保物权的方式之一,但实践中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基本不涉及留置担保。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与其他类型诉讼一样,都存在立案、审判、执行三个阶段。银行信用证、票据纠纷处理等等也都如此,汉卓所将不断在此领域进行更为深入的研究,以满足新经济时代更精准的客户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