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汉卓律师事务所专业从事金融、各类商事犯罪、知识产权、民商事争议等业务领域的法律服务
权威律师 快速咨询 全程保密 省心省力

当前位置: 首页 > 本所新闻

发改委:鼓励广东社会资本在黑龙江设立金融机构

日期:2018-04-10 09:15:05

国家发展改革委今日印发关于黑龙江省与广东省对口合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有企业改革。加强两省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方面的经验交流,加快黑龙江省国资国企改革。鼓励共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和国有资产市场化运作平台,创造条件鼓励广东省有实力的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参与黑龙江省国有企业改革、改造、重组和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促进国有资本与非国有资本相互融合、共同发展。


在民营经济发展方面,方案要求加强两省民营经济发展经验交流,加快完善黑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市场环境、金融环境、创新环境、人才环境和法治环境,加快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在黑龙江省遴选一批收益可预期的优质项目,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吸引广东省社会资本投资运营。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等优先支持广东省社会资本参与的黑龙江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鼓励广东省具备条件的社会资本在黑龙江省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等。加强两省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和开展在线法律服务等方面经验交流,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提升平台建设水平。


找金融辩护律师就找汉卓律师事务所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