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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04-09 15:04:22
在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过程中,由于在交易需求、交易习惯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金融衍生品交易争议的发生不可避免,尤其是金融衍生品交易方面,金融衍生品交易的专业性较强,交易双方对争议解决的要求也相对较高。如何有效解决交易争议,有三种方式,即协商、仲裁和诉讼。
一、协商
协商是最简单、最灵活的金融衍生品争议解决方式。
1、主协议下的任何争议都可通过协商解决。就交易双方之间在主协议下或与主协议相关的任何争议,交易双方可首先通过协商方式解决。
2、协商是成本最低的金融衍生品争议解决方式。一般来说,以协商方式解决争议成本较低,因此主协议鼓励交易双方以协商作为首选的争议解决方式。
3、协商并非强制程序。交易双方可依据双方约定,不经过协商而直接将争议提交仲裁,或不经过协商而直接采用诉讼方式解决。
4、协商没有硬性约定协商程序和时间要求。交易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安排。
二、仲裁
仲裁是主协议默认适用的争议解决方式。
1、仲裁方式具有专业性、保密性和时效性优势。由于仲裁员一般是由在特定法律、经济领域具有一定从业年限、专业水平较高、经验较为丰富的专家担任,因此,选择通过仲裁解决争议,可在最大程度上确保由相关专业人士裁决交易争议。另外,金融衍生品争议往往涉及金融机构的商业秘密,对争议解决的时效性也有一定要求,仲裁方式较诉讼来说更加灵活、简便,因此保密性更强、时间成本更低。
2、如无另行约定,主协议默认使用仲裁方式解决争议。若交易双方不进行协商或协商未果,且未在补充协议中就争议解决方式做其他约定,则主协议将默认交易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届时有效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在北京以仲裁方式解决,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交易双方具有约束力。
3、交易双方可在补充协议中自行约定适用的仲裁方式。若交易双方已在补充协议中另行约定将主协议下或与主协议相关的任何争议提交其他仲裁机构解决,则交易双方的该等约定应优先适用。交易双方需在约定中明确选择仲裁机构和仲裁地点,约定的仲裁机构应为在中国境内合法登记或设立的仲裁机构,仲裁地点应位于中国境内。
三、诉讼
诉讼是程序最为完整的金融衍生品争议解决方式。
1、诉讼方式在审判监督、裁判执行等方面具有优势。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虽然有利于保障实效性,但若争议一方或双方不服仲裁裁决,则很难获得监督救济(不包括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诉讼是两审终审制,此外还有再审制度。争议一方或双方若对一审裁判不服,可以申请二审,二审裁判是终审判决;若对二审裁判不服,还可申请再审。此外,若争议一方不履行生效诉讼裁判,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执行。
2、交易双方需在补充协议中约定排除适用仲裁方式。尽管主协议将仲裁方式列为优先选择的争议解决方式,但交易双方可在补充协议中另行约定适用诉讼方式解决争议。此种情况下,当发生争议时,任何一方只能就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起诉,争议事项将通过诉讼程序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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