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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06-26 11:53:21
北京汉卓律师事务所韩冰律师答: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之规定,双方就民间借贷纠纷是可约定第三方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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