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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04-26 14:30:18
您好,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权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审查程序是专利复审委员会在综合考虑无效宣告请求人和专利权人提交的意见陈述和证据的基础上,对涉案专利权的有效性重新认定的一种专利确权程序。 如果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审查结果不服,您可以对其提出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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