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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04-02 14:44:06
金融衍生品发展过程当中面临的风险
市场方面的风险
市场信息在披露的过程当中仍然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方式简单、信息量小,因此在披露的过程中缺乏相应的市值信息,这就直接缩窄了人们对金融衍生品的认识渠道。如今我国大多数银行对于金融衍生品仍然缺乏相应的管理方面的经验,对于潜在的风险在认识上仍然表现得不够充分。特别是根据以往的管理经验,风险通常体现在政策、操作、信誉以及关联等几个方面。随着金融行业的发展,大部分的投机行为都能够在金融市场里真正得以实现,投机的行为在市场当中普遍存在,大多数银行开始针对投资者的行为模式进行产品研发,因此一般都会采取一些风险较高的策略来追求更高的利润价值以及市场份额。
法律方面的风险
在国外金融市场当中,为了降低和有效的控制金融方面风险,开始在法律方面进行不断的探索,经过长期的实践和发展,已经真正建立起一套非常完善的金融法律法规体系。在这一体系当中,对于银行所研发的金融衍生品都有了比较深而广的规范。由于我国拓展金融衍生品的市场起步比较晚,且真正的起点也非常低,所以一直缺乏相应的法律和法规来对此进行规范和引导,甚至目前多数已经颁布出台了的法律和法规也仍然存在许多不够完善的地方。
操作方面的风险
我国大多数的商业银行都缺乏相应的机构来对金融衍生品进行开发和运作,并做好系统方面的管理,然而却缺乏较为长远的协调、规划以及配合。因此,其在真正运作的过程当中,有很多商业银行都只是下达了相应的金融衍生品的完成计划,而对于怎样加强金融衍生品的发展和发展方面的水平等仍然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方式和有效具体的操作程序,通常很容易促使基层人员在金融衍生品的市场开发当中处于一个比较被动的局面,因此直接提高了其操作运行的难度。而且金融衍生品所牵涉到的知识层面比较广泛,所以就需要由一些高能复合人才来进行。这都是由于人才资源的匮乏所导致的,很多银行内部的开发研究人员,缺乏较高素质的专业知识型人才。
商品衍生品
我国商品衍生品市场总体上还是相对单一、封闭的市场,与境外成熟市场相比还有差距,与我国实体经济风险管理需求、对外开放总体格局不相適应。
商品衍生品市场仍然是一个封闭的市场。我国商品衍生品市场的客户和业务仅限境內,境外客户还无法直接参与交易,这可能是国內金融市场唯一没有开放的领域,由此导致我国期货交易所形成的大宗商品价格不被海外机构认可。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和第一大货物进口国,我们只能被动地接受欧美交易所形成的以美元计价的大宗商品期货价格,严重制约著我国在大宗商品国际贸易中的话语权,制约著人民幣国际化进程。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要求“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这是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的根本遵循。应当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在保持市场安全平稳运行的前提下,加快建设多元开放的商品衍生品市场。
近日,上海场外大宗商品衍生品协会(SOCDA)发佈多项场外大宗商品衍生品市场基础性自律规范和统一标准。包括:经纪业务自律准则、经纪服务协议范本、风险提示书范本、交易自律准则等。
SOCDA是中国场外大宗商品衍生品领域的自律组织,法人实体于2017年2月正式开始运营。
自2013年首项场外大宗商品衍生品中央对手清算业务推出以来,我国场外大宗商品衍生品市场已有长足的发展,市场参与机构及市场规模与日俱增,亟需相关的自律规范促进交易及经纪业务的规范化发展。而根据国际经验,行业自律管理也是成熟市场规范和发展的有效途径以及监管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结构性贸易融资创新的风险控制
结构性融资,指针对不同行业及企业特点,梳理企业基础资产和资源,使用多种金融工具组合,提供个性化融资综合解决方案。结构性融资
贸易,围绕贸易流和货权控制等环节和资源,组合不同金融工具提供融资方案时,则可理解为结构性贸易融资。
可使用的金融工具包括信用证、出口押汇、沉默保兑、保理,提货担保、理财产品、融资租赁等等,在不同种类大宗商品贸易和物流场景应用,再结合买方和卖方在岸和离岸的特点,可创新出多种结构性贸易融资方案。
融资方案无论如何创新,从设计到实施各环节,均应基于真实的基础交易背景,并尽合理谨慎之责,否则将可能面临一定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