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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04-10 15:16:12
一开始国外对我国出口产品进行反倾销时,我国法律界和企业界对反倾销的认识还比较模糊,其基本态度是抵制。事实上,实施反倾销调查并不意味着倾销成立,据统计,全球反倾销成立的概率大约为53%,而在美国一般只有27%的反倾销案被裁定为倾销。中国企业极少积极应诉倾销以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究其原因,主要是中国企业缺乏一致对外的行动。有些企业因为自己在欧盟市场份额少而甘愿放弃,有些企业因为畏难情绪而退避三舍,有些企业则存在“搭便车思想”,希望别人冲锋陷阵而自己坐享其成,进而形成大家都不愿或难以应诉的不良局面。如此便诱发对华企业更多的反倾销起诉,形成恶性循环。如1994年,美国裁定“中国大蒜倾销案”之后,起诉方律师看到中国企业不愿应诉,鼓动美国蜂蜜行业对中国提起反倾销诉讼。同时,这家律师事务所又说服美国自行车生产企业对中国自行车提出起诉,接下来是蘑菇罐头,再接下来是靛蓝染料等。实际上,中国企业只要积极应诉,还是很有可能胜诉的。
目前,中国出口企业面临的反倾销形势越来越严峻,面对各种正当和不正当的反倾销,我们应该积极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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