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百科
日期:2018-04-09 15:49:21
想要明白应对反倾销应诉的策略,就先要了解什么是反倾销。
反倾销(Anti-Dumping)是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增收附加税,使其不能廉价出售,此种附加税称为“反倾销税”。
WTO的《反倾销协议》规定,一成员要实施反倾销措施,必须遵守三个条件:首先,确定存在倾销的事实;第二,确定对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或威胁,或对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第三,确定倾销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按照倾销的定义,若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格,就会被认为存在倾销。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格的差额被称为倾销幅度。所以,确定倾销必须经过三个步骤:确定出口价格;确定正常价格;对出口价格和正常价格进行比较。
当然各个企业也需要对反倾销应诉寻找适合自己相对应的策略,一共三点:
1.熟悉规则,保护自己。
针对中国的反倾销起诉之所以在裁定结果中输多胜少,有些是因为我们不熟悉规则,没有按规则办事。换言之,面对有些反倾销,我们完全可以利用规则合理地保护自己。首先我们要熟悉WTO的规则,充分利用WTO三个保护条款,即保护幼稚产业条款、保护国际收支条款和保障条款。规则是人制定的,WTO的规则也并非无懈可击。比如,进口配额限制,受WTO规则的限制一般禁止采用,但规则有许多例外,比如允许发展中国家保留使用一定配额;允许新建工业使用一定的非关税措施,允许在一国出现国际收支问题时,使用配额限制,以改善收支情况;允许对农产品、纺织品等一些特定产品,使用配额限制。如果我们不熟悉这些规则,我们就不能很好地应对别国的反倾销起诉,同时,也不能利用合理的规则保护自己的利益。其次我们要在WTO总原则下进一步熟悉美国、欧盟、日本等主要经济体的规则。因为,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市场是我国产品的主要出口市场,这些国家和地区对我国产品实施反倾销也最为严厉,我国受到的损害也最大。
2.研判个案,推而广之。
有了应诉基金在资金上的保障,并不能保证反倾销应诉一定能胜诉。因为在众多的反倾销案例中,由于缺乏应对经验而败诉的,所占比重较大。因此我们要认真研究和分析针对中国有关产品的反倾销典型案例,建立反倾销应诉的案例库,比如,对中国产品反倾销的表现、中国企业的应诉经验、教训和技巧及应对措施,以提高中国企业的应对能力。
3.团结协作,积极应诉。
如果说以前提到团结协作来应对反倾销起诉还只是停留在呼吁层面上的话,那么,有了反倾销应诉基金,呼吁就能变成现实。应诉反倾销有时不是一个企业所能承担的,必须同行业通力合作。我国在这方面的教训是非常深刻的。比如,1988年和1992年,欧盟两次受理对中国彩电的反倾销案,由于我国的彩电企业采取了消极不抵抗的态度,我国的彩电基本上被驱逐出欧盟市场。主要原因是我国的企业缺乏一致对外的意识,都想搭便车,让其他企业应诉以保住自己在国外的市场。这意味着,个别应诉企业将不得不充当所有彩电企业的代言人,由于得不到其他企业的配合,加上财力有限,难免形成悲壮的局面。其结果不仅是应诉企业的惨败,而且是整个中国彩电业的惨败。由此蒙受的损失,不仅是个别应诉企业,而且是整个中国彩电业。有了应诉基金的支持,相信单个企业唱独角戏的悲剧将不会再上演。除了在应诉基金的支持下联合应诉以外,针对国外的反倾销起诉,国内企业应积极应诉。不积极应诉,带来的后果将是非常严重的。一方面,中国已出口的产品要蒙受重大损失,同时中国产品将彻底退出已进入的市场。另一方面,不应诉容易引起反倾销的连锁反应。会导致同一国家针对中国的不同企业提起反倾销起诉,也可能导致其他国家竞相仿效。近年来经常出现一种中国产品被反倾销,其他国家也很快对同一种商品,提出反倾销的情况,其重要原因就是大家都不去应诉.蜂拥转向另一个市场,结果马上导致新~宗反倾销案。
4.加强戒备,严防引诱。
企业应规范自身的行为,以免落入国外企业“倾销引诱”的圈套。所谓倾销引诱,就是用非正常的低价收购中国产品,甚至用降低质量标准或者提供补偿的办法来压价收购中国产品,然后将它们投放到本国市场,最后对中国产品提起反倾销诉讼,一举将中国产品逐出该国市场。飞利浦公司对中国节能灯的狙击就是“倾销引诱”的典型案例。飞利浦公司从中国部分厂商那里大量收购明显低于国家质量标准的节能灯,打上的商标后低价销往欧洲。为保住欧洲市场,中国厂商被迫频频压价,之后飞利浦反手一击,对来自中国的产品提起反倾销调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