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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知识产权律师告诉您商标侵权有哪些行为

日期:2018-05-08 11:15:51

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现在正在逐渐增加,北京市汉卓律师事务所最近也接受了很多起的商标侵权的案件,目前有许多人不太了解什么是商标侵权,下面由汉卓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律师——常成律师带大家了解哪些行为属于商标侵权行为。


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该条又可分成四种商标侵权的形式:


a、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相同,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也属于同一种类。


b、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相同,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类似。


c、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近似,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标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属于同一种类。


d、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近似,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相类似。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这种行为又称之为“反向假冒”。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1)、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2)、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3)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所以,常成律师提醒大家一定要注意自身的知识产权,防止被侵权,另外,如果您遇到了商标侵权或者被侵犯著作权,版权侵权,域名侵权等,就来北京市汉卓律师事务所,我们的知识产权律师团队会帮您解决困扰,另外,事务所网站开通了免费法律咨询窗口,专业律师为您一对一在线解答,律师还可做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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